韓后上“黑榜”,又一批面膜、防曬產品被藥監局通報


1月10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37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的通告。通告顯示,在2023年國家化妝品抽樣檢驗工作中,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產品標簽標示為廣州勝舜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祿之源國品牌海藻面膜(精選小顆粒)等37批次化妝品不符合規定。
截自國家藥監局
化妝品報通過梳理發現,此次通報的37批次不符合規定化妝品多為面膜類、防曬類產品。其中,包含18款面膜產品、16款防曬類產品以及3款底妝類產品。
具體來看,面膜類產品主要涉及菌落總數、霉菌和酵母菌總數超標的問題,2批次檢出鉛和砷含量超過規定限值。防曬類產品主要涉及產品檢出成分比對不符合規定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報的問題產品中,有多家企業的同一品牌多次上榜。
面膜方面,廣州勝舜化妝品有限公司旗下共有祿之源國品牌海藻面膜(精選小顆粒)等4款產品上榜;廣州市凱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澤秀媛黑玫瑰籽海藻面膜等2款產品上榜;廣州尚好化妝品有限公司包含Mochynu藻尚好白芨草本海藻面膜在內的3款產品上榜。
防曬方面,產品標示為廣州鼎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WSMM防曬噴霧SPF50+PA+++等4款產品上榜;惠州市寶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安·羅拉冰爽防曬噴霧SPF50 PA++++等2款產品不符合規定。
另外,知名護膚品牌韓后旗下的“韓后白嫩戶外防曬露”也因未檢出產品標簽及注冊資料載明的技術要求標示的防曬劑: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復檢結果)而上藥監局“黑榜”。
通告顯示,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藥監局要求上海、浙江、廣東省(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不符合規定化妝品涉及的注冊人、備案人、受托生產企業等依法立案調查,責令相關企業立即依法采取風險控制措施并開展自查整改。
此外,各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化妝品經營者立即停止經營上述化妝品,依法調查其進貨查驗記錄等情況,對違法產品進行追根溯源;發現違法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