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記者從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日前印發通知,保障疫情期間化妝品企業復產和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工作的順利進行。
通知要求,各化妝品生產企業復產時要落實省市縣(區)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要求,抓好人員健康檢查和防護,合理分配崗位和人員,切實做好員工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時向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備。
同時,要落實好《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范》要求,抓好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嚴把原料采購驗收、半成品和成品檢驗放行等關口,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嚴禁未經許可擅自改變生產條件或將現有廠房挪作他用、超許可范圍生產和產品宣稱抗菌、抑菌等消殺作用。
海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疫情期間,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后檢查暫不開展實地檢查,各企業產品備案成功后,應及時與當地藥品監管部門取得聯系,采取郵寄紙質資料或發送電子資料等方式投遞檢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