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化妝品報記者 王嬡
近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福建省2020年化妝品監督抽驗結果公告(第一期)》,公告顯示,在全省范圍內組織的化妝品監督抽驗中,共有三批次產品檢測不合格。
具體產品分別為,標示為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生產的章光101F發珍育發液(標示批號為20181101)、標示為浙江章光101有限公司生產的章光101育發劑(標示批號為20181201),檢驗結果發現其中均含有按規定不得檢出的黃體酮;標示為貓頭鷹(福州)日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9利油茶精華沐浴(標示批號為17073101),檢測結果發現乳菌落總數不合格。
在《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中,性激素(雌激素類、具有雄激素效應的物質、孕激素類)被列入禁用物質,禁止作為化妝品原料添加在化妝品(育發類產品屬于特殊用途化妝品)中。而此次在章光兩批次不合格產品中檢出的黃體酮成分,又稱孕酮激素、黃體激素,是一種孕激素。據公開資料顯示,不合理的性激素攝入,會引起內分泌失調、新陳代謝紊亂、女性月經不調等病癥。
在此提醒消費者,上述檢測不合格的兩款產品在天貓、淘寶等平臺依舊在售賣,消費者購買時需多加甄別。
同時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化妝品,已要求各級相關監管部門按規定開展核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