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9月12日,因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未能履行公開發布聲明、消除影響的義務,路威酩軒(LVMH)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布路威酩軒公司訴歐萊雅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判決內容。至此,嬌蘭訴歐萊雅侵害商標權及不當競爭案迎來最終審判結果。
01
歷時2年
嬌蘭母公司曾提出千萬索賠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該案件早在2021年3月立案,后因疫情一度終止。
案件中,作為原告方的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訴稱,公司旗下品牌法國嬌蘭于2010年推出名為“ABEILLEROYALE”的以蜂蜜為基礎的護膚產品,相關產品宣傳材料中使用的一系列創造性視覺和設計元素經過多年使用和巨額廣告投入,已與嬌蘭“ABEILLEROYALE”產品形成了穩定聯系。
而歐萊雅中國于2019年模仿“ABEILLEROYALE”產品廣告宣傳風格,在中國大陸境內推出了名為“NECTARROYAL”/“花蜜奢養”的系列護膚產品,產品廣告宣傳中故意采用與嬌蘭產品廣告宣傳內容相同的設計元素,明顯攀附了嬌蘭長期以來為“ABEILLEROYALE”產品建立的商譽和市場影響力,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除此以外,路威酩軒還稱,歐萊雅產品使用的“NECTARROYAL”字樣,與嬌蘭“ABEILLEROYALE”商標構成近似,易導致消費者將兩款產品混淆,涉嫌構成商標侵權。同時,“NECTAR(中文含義為“花蜜”)ROYAL”產品的成分并非花蜜,而是蜂蜜,因此以“花蜜奢養”作為產品說明很很可能誤導消費者,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對此,根據裁定書,路威酩軒提出了5大訴求,分別是:要求歐萊雅中國停止使用“NECTARROYAL”標識;停止模仿嬌蘭“ABEILLEROYALE”產品品牌廣告宣傳設計概念及風格;停止將“花蜜”、“NECTAR”用于商品說明;公開澄清“NECTARROYAL”/“花蜜奢養”產品與“ABEILLEROYALE”產品無任何關聯,且并無任何花蜜成分;賠償路威酩軒經濟損失1000萬元。
02
判賠120萬
歐萊雅構成不正當競爭
近日,由于歐萊雅中國未能履行(2021)滬0115民初26772號民事判決書中第三項所確定的,在其官網及微博首頁連續15日公開發布聲明、消除影響的義務,路威酩軒公司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發布強執公告,依法公布判決主要內容。
法院經審理認為,關于商標侵權,被告歐萊雅使用的“NECTAR ROYAL”與原告嬌蘭使用的注冊商標“ABEILLE ROYALE”在構成要素、整體外觀、呼叫等方面差異較大,不會造成相關消費者混淆,或以為兩者存在關聯關系,不構成侵害原告注冊商標權。
法院同時認為,關于不正當競爭,原告的ABEILLEROYALE帝皇蜂姿系列產品是嬌蘭品牌下的主打化妝品之一,自2010年在中國市場推出以來,通過雜志、官方網站、網絡社交平臺、邀請明星代言等進行廣泛的介紹、投放和推廣宣傳,已具有較高知名度。此外,原告的ABEILLEROYALE帝皇蜂姿系列產品在宣傳材料上使用與蜜蜂、蜂蜜相關的金色、蜜糖色、六邊形、蜂巢等元素,使產品成分、產品名稱及產品的宣傳材料圍繞“蜂蜜”形成一個整體,也讓消費者產生共鳴加深記憶。通過大量宣傳,帝皇蜂姿系列產品已經與其產品宣傳圖及其設計元素形成了緊密聯系。
而被告歐萊雅的NECTAR ROYAL系列產品宣傳中部分使用了與原告相同或相似的構圖、色彩搭配等,難以以巧合及合理使用來解釋,且原告的涉案產品銷售額逐年攀升,在市場上形成了較高知名度,被告不可能不知道、不關注原告的產品及其宣傳情況。因此,歐萊雅具有攀附原告產品知名度和商譽的故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關于是否構成虛假宣傳,法院判定,由于被告涉案產品成分中含有蜂蜜,其在產品名稱中加入花蜜一詞不屬于對產品成分的虛假表述,且從產品名稱的命名習慣看,花蜜比蜂蜜更適合使用在化妝品名稱中,因此不構成虛假宣傳。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歐萊雅公司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原告路威酩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120萬元,并在其官網及微博首頁連續15日公開發布聲明,消除影響。駁回了原告路威酩軒香水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余訴訟請求。
03
時隔一周
歐萊雅尚未發布公開聲明
據悉,本次涉案的兩款產品分別是法國嬌蘭品牌的王牌產品帝皇峰姿系列,和巴黎歐萊雅的熱賣產品金致小蜜罐系列。
據嬌蘭官網顯示,ABEILLEROYALE系列護膚品包括復原蜜、精粹水、日晚霜、面霜、精華露、眼霜等產品。在品牌天貓官方旗艦店,該系列產品及其套裝定價在430元至3700元之間不等,其中,嬌蘭帝皇蜂姿煥活復原蜜目前位居天貓抗皺精華熱銷榜榜單第4。
據巴黎歐萊雅天貓官方旗艦店顯示,金致小蜜罐系列的主力產品價位在350元左右,歐萊雅小蜜罐滋潤版年銷量達10萬+。從產品定位而言,嬌蘭帝皇蜂姿系列與歐萊雅小蜜罐系列均瞄準瞄準修護、滋潤等功效,但由于價格差明顯,在小紅書等社交平臺不乏“視后者為前者平替”的言論觀點,例如,部分消費者將歐萊雅金致臻顏花蜜奢養濃萃精華視為嬌蘭帝皇蜂姿復原蜜的“平替”。
△截自歐萊雅天貓官方旗艦店
截至發稿,歐萊雅尚未按照判決書要求在其官網及微博首頁發布公開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