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農墾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政策培訓班在北京舉辦,農業部黨組成員楊紹品會中強調,要堅持以社企分開為方向,以服務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為主線,加快推進國有農場生產經營企業化和社會管理屬地化。2017年上半年各省國有農墾辦社會職能改革方案爭取全部出臺,并抓緊制定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整體工作方案,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盡快上報工作方案。力爭到2018年底,除遠離中心城鎮等不具備社會職能移交條件的國有農場繼續受政府委托承辦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外,其他農場的辦社會職能機構全部由地方政府統一管理或轉為市場化運營。
楊紹品指出,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是深化農墾改革的關鍵環節,也是增強農墾發展活力和動力的必然要求。據統計,不包括新疆兵團,2015年全國農墾辦社會職能經費支出總額208.11億元,其中農墾企業負擔90.23億元,占支出總額的43.4%。沉重的辦社會負擔導致部分農場資金運轉困難,資產負債率過高,甚至陷入虧損境地。只有推進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將辦社會職能與企業生產經營職能相分離,逐步將辦社會職能所需開支納入政府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并實行社會職能統一管理,才能使國有農場真正瘦身強體、有效降低經營成本;才能使國有農場集中精力和有限資源一心一意發展主業,提高國有資本運營質量和效益,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也才真正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更好服務國家戰略需要。
楊紹品強調,新時期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的主要任務,關鍵是要準確理解和把握中央農墾文件和六部委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和具體部署。在改革目標上,要做到從2016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將國有農場承擔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納入地方政府統一管理,農場不再直接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立足區域社會管理,實現國有農場與周邊區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共享共建水平得到明顯提高,資源配置進一步優化,墾地協同發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在改革原則上,推進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和一種模式。要在堅持方向的前提下,根據不同農場實際,因地制宜、分類實施;要在統籌謀劃的前提下,將推動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與國家相關領域改革、民生改善和農場內部體制機制改革相銜接;在改革路徑上,對于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較高、經費保障和人員安置能力較強、具備社會職能整體移交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推進辦社會職能一次性移交地方政府管理,這是改革的主要路徑;對情況復雜、暫不具備整體移交條件的地方,采取分步分項移交的辦法;對遠離中心城鎮暫不具備社會職能移交條件的國有農場,可采取內部分開、管辦分離,授權委托、購買服務的辦法。
楊紹品指出,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級農墾管理部門要主動作為,積極爭取各地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頂層設計,制定出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改革方案,明確改革路線圖、時間表。要扭住關鍵環節,統籌協調推進。要針對改革中的涉及的人員、資產、債務、經費等問題提出工作要求,并針對改革的重要領域爭取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在人員安置上,要在改革的過程中同步制定人員安置辦法,爭取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同步移交,能夠移交的盡量移交。暫時不能移交的,要有明確的制度安排。在資產債務移交上,按照職能、資產、債務相匹配的原則,做好辦社會職能債務的清理核實,力爭在資產移交時同步劃轉、整體移交,使其納入政府債務化解的正常渠道。在經費保障上,要通過社會職能移交、地方政府授權或購買服務等方式,使農場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進入政府預算渠道。要將農場區域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納入當地政府規劃和財政支出范圍,理順國有農場公共服務建設投資渠道,使之平等享受國家基本公共服務。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記者 劉麗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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